博弈论(游戏论)是指在一定限制条件下, 研究人与人,人与群体以及群体与群体之间相互作用,所发生的决议制胜模式的数学剖析方式。
博弈论发生于20世纪40年月,最初应用于经济学领域。它通常分为两类:非相助博弈与相助博弈。其可以被看成是对策论、逆向优化、以及团体智能的延伸和推广。博弈论最初是研究一方与一方之间的决议行为和人性行为的理性剖析, 最早的著作是冯·诺依曼和莫根斯特恩合著的《博弈论和经济行为》。
在博弈中,双方都无法接纳悔改措施,在思量对方决议的情形下,决议自己的战略,这就是典型的“双方博弈”。一个游戏或决议问题被称作一个“博弈”只要它满足以下条件:(1) 双方都要做出自己的决议;(2) 双方的决议都市影响到游戏的最终结果;(3) 双方的收益都是相互关联的。
博弈论中的焦点看法是平衡,对于一个博弈来说,平衡是指若是双方凭证某种战略来做决议的话,两方间的最终结果不再发生变化。平衡分为三种:纳什平衡、最优纳什平衡、次优纳什平衡。其中最重要的即是纳什平衡,它具有稳固性和唯一性,因此是现实应用中最主要的平衡看法。
博弈论中的应用异常普遍,例如在经济学中,研究市场竞争,制定订价战略;在政治学中,研究国际决议、议价、同盟、纠纷解决;在科技创新领域中,研究协作、手艺规范、竞争相助共存等。博弈论在社会生涯中占有着重要职位,可以明晰和剖析许多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