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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摩组词”: 物业合同和行车记录仪属具有中心地位的买卖合同

来源:寒伦知识网

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中,“摩组词”我们听到的并不太少,摩是马,组合之后就是摩托车,较为常见的合成词就是摩托车行业常用的“摩组词”了。

物业合同是指购房者与开发商、物业公司签订的关于使用该处物业公共部件和享受物业服务的合同,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物业管理合同。物业合同属于具有中心地位的买卖合同之一,其特点是以“服务”为目标,而并非物质交换,因此,在合同的预防、查证和解决争议等程序中,有较多的特殊之处。

行车记录仪是指车上可以自动录制行车全过程的视频体验装置,也是车用电子产品中法规影响相对较大的一类产品。行车记录仪属于交通部门自动产生的电子信息,具有证据意义。也就是说,在交通事故中,取证更为方便,能够较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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