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业抑制协议(Non-Competition Agreement)是一种企业为护卫自身商业利益而接纳的一种执法手段。该协议划定了员工在去职后一定限期内不得从事与原雇主竞争的行业或从事与原雇主有竞争关系的事情,从而削减了他们偷取商业隐秘和客户资源的可能性。
竞业抑制协议在护卫企业利益、制止经济损失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该协议的制定还需思量因素众多,包罗时间、地址、金额等等,需要在划定局限内合理使用。
若是企业发现员工违反了该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或查封竞争企业的违法资产等。
因此,企业应该在与员工签署劳动条约时盛大思量是否使用竞业抑制协议,并在协议订立时咨询专业状师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