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是中华民国政府的行政机关,认真组织、向导、监视各级政府部门实验国家政策、处置国家事务,并行使宪政机构功效。其主要职责如下:
1.处置政务:
行政院是政务处置机关,认真各级行政机关的指导、协助、监视、审核、赏罚及国家政策的制定与实验。
2.指导问责:
行政院对各级政府行政机关实验政策及处置公共事务的情形举行指导、督导、监视,并对机关欠妥行为举行问责。
3.向导协调:
行政院对各级行政机关协调向导和组织事情举行指导,协调各行政机关之间的事情关系,并保障各级行政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促进。
4.外交平安:
行政院对外交、国防、公安、司法等领域的平安及全面国家平安举行研究、提出建议,并提供决议依据。
5.其他职责:
行政院尚有其他职责,如协助总统行使职权、协助立法院审议预算、向导国务聚会讨论政策、汇编各区域经济生长情形和展望等。